根据《条例》和《条款》,被保险机动车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交强险完全免赔
作为国家强制机动车投保的险种,无论是被保险机动车有责或是无责,保险公司都得赔偿,唯一交强险可以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之规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非受害第三人故意的交通事故损害,交强险都将在被保险机动车有责或是无责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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