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也就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混合。
一、有人保又有物保怎么承担责任
对于担保合同,如果合同中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若债务人提供了物保和他人提供了人保,可以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若第三人提供了物保和他人提供了人保,债权人既可以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就该人保实现债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是什么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担保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债务到清偿期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3、撤销担保人的责任,如果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担保,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满后忽视行使担保物权,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全部担保。
一、做担保人的条件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
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4、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5、能履行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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