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进牢房一般不会挨打,因为在监狱服刑时要遵守相关的规定,而打架是属于禁止的情形。
一、服刑人员刚入监狱家属需要带被子吗
服刑人员刚入监狱时家属不需要带被子。
根据相关规定,服刑人员入狱后由所在监狱统一发放衣服、被子等生活用品。不需要家属另行再购买或者携带,如果天气冷需要添加棉被衣服等用品也是在监狱指定的超市(一般是狱内超市)进行购买。
服刑人员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家属会见服刑人员的规定如下:
1、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2、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3、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4、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二、监外执行可以上班吗
监外执行的分析如下:
1、暂予监外执行并不是免除刑罚,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特殊方式,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的罪犯才可能暂予监外执行;
2、暂予监外执行对罪犯的人身自由和权利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比如监外执行期间需要长时间离开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需要有关机关批准。
理论上,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监外执行期间能否上班,但实践中,因为监外执行的适用情形消失以后还要收监服刑的,被监外执行的罪犯,基本上是因为有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若具有上班的能力,说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已不存在可继续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应当收监处理。即,监外执行的,一般不具有上班的能力。
三、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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