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高考招生制度下,总成绩是对学生唯一的评价,此现实将被改变。昨日,教育部就高考改革发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配套文件,确定高考改革后,学生将自主选择3个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计入高考总成绩,同时高中学校要为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以作为高校录取参考。根据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在明年8月前,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
●关键词
学业水平测试
同一科目至少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今年9月,国家发布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上海、浙江率先试点改革,2017年全面推进。昨日教育部再出配套方案,意在通过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进一步探索打破唯分数论和一考定终身。
根据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均为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具体测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其中,共有3个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学生可以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及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目中自主选择。换言之,将来学生的高考成绩将会是“3+3”模式,即统一语数外三科,加自选三科。
“学生不再在自己薄弱学科上费尽心思,而是在自己强势学科上精雕细琢。”浙江省海宁市高级中学校长周-彬说,这意味着学生的学习重心不再是如何补救自己的薄弱学科,而是如何充分地发挥自己的兴趣学科。
而为了突出学生的自主选择,实施意见要求,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考试时间则建议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同一科目至少要为学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及更换已选考科目的机会。
成绩以等级呈现比例各省可自定
方案还提出,学业水平测试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以等级呈现成绩的共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方案提出,具体比例由各省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最终确定。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主要依据,其成绩也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具体要求和使用办法由各省及高校确定。方案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而根据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在明年8月前,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副教授柯-政对此评价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并按考生比例来划分等级,有利于淡化“分分计较”,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教师教学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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