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售卖盗版书多少会判刑
售卖盗版书的处罚标准是按照涉案金额确定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尚不够刑事处罚,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侵犯著作权罪与非罪如何区分
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主要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在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侵犯著作权出于破坏他人名誉等其他目的的,不构成本罪。
2、注意违法所得数额和其他情节在区分罪与非罪中的作用。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主要标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选择性要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无需同时齐备。
三、什么情况下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包括:
1、为个人所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间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7、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8、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9、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0、作品超过权利保护期的。另外,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或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四、侵犯著作权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n(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n(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n(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n(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n(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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