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公平条款将被视为无效,并且可以申请合同无效。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根据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公平条款将被视为无效,并且可以申请合同无效。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变更或撤销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变更或者撤销权属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人。当发生变更或者撤销权时,权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变更或者撤销权纠纷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其中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因此,当权利人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公平条款将被视为无效,并且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当发生变更或者撤销权时,权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对变更或者撤销权纠纷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其中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因此,当权利人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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