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与婚外第三者共同生育孩子未必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有以下三种情形:第一、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婚外第三人登记结婚,即“法律婚+法律婚”;第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婚外第三人没有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即“法律婚+事实婚”;第三、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述三种重婚情形有一个共同特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因为重婚罪保护的是一夫一妻制度,所以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他婚外情行为、姘居行为、出轨行为等等均不属于重婚,只属于道德约束和谴责的范畴。因此,虽然“小三生孩子”但双方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样不构成重婚罪,仅属于非法同居行为。
一、婚外同居的多久可告重婚
有配偶一方与他人发生婚外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分析。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需要满足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才能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构成重婚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构成2个法律婚的重婚;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重婚,这种情况前面一个是法律婚,后面一个事实婚姻。3.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与其共同生活而构成重婚。配偶一方在婚内与他人同居不一定构成重婚,如果双方只是婚外情,或者虽然有同居行为,但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即使生育了孩子也不能认定为重婚。在现实中婚外同居的现象比较多,也有单纯的出轨行为,但真正构成重婚的情形并不多。法律上对构成重婚的要求比较严格,必须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才能以重婚罪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旦构成重婚罪,将承担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否构成犯罪
重婚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否构成犯罪,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名著确实是之前有配偶的情况之下,仍然从事这种行为,就是会构成重婚罪。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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