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收到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应当迅速对申请的形式要件及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在审查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时,可以根据家庭暴力案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本着灵活、便捷的原则适当简化。对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可以提交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予以核实或者举行听证。
一、家庭暴力要怎么申请离婚
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如果法院一旦认定另一方存在着家庭暴力行为,并且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均应准予双方离婚;在起诉离婚过程中,仍有遭受家庭暴力或有遭受暴力危险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录音录像以及受伤的照片、就医、报警求助、相关人员和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家暴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我国家庭暴力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当遭受家庭暴力或存在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受害人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注重保留证据。最有利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必要时及时就医。同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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