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遗嘱设立中,无需子女作出书面确认,而由立遗嘱者全程自行处置自身所拥有的遗产份额,无需征得任何人的首肯批准。
![](//att.110ask.com/tutuku/100/100001/o23tuiwpfa7mk.jpg?x-oss-process=image/resize,w_800)
但需遵循以下几点要求:
立遗嘱者必须是基于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下做出遗嘱制定行为;
其次,必须处理的部分必须仅限于他们个人专属的合法财产所有范畴内;
最后,遗嘱内容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因此,这份遗嘱无需得到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认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