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
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珠海通用机场)》已编制完成,并于2015年11月10日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粤国土资规划改复〔2015〕185号)。现将《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珠海通用机场)》公告如下:
一、调整原因
珠海通用机场项目为广东省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粤发改重点〔2015〕3072号),因项目选址的特殊性,需要综合气象、地形、水文地质、净空条件、地下矿藏和文物情况、场址周围电磁环境及地面交通情况等综合技术条件,同时本项目的建设从经济社会方面和工程技术方面出发,对多个备选方案进行评价筛选,最终选址于斗门区莲洲镇福安村和新益村,因此本项目不可避免地占用了部分基本农田。珠海通用机场的建设对优化珠三角地区的交通资源配置,建立高效的运输系统,完善珠三角地区综合交通体系具有积极作用。
二、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斗门区莲洲镇,项目占地面积34.9760公顷,拟占用斗门区多划基本农田34.8638公顷,项目占用多划基本农田面积尚未突破斗门区多划基本农田面积。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后,斗门区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面积保持不变。项目不涉及城乡建设边界调整和耕地保有量变化,因此,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与原规划一致。
三、多划基本农田占用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附图)
四、公告时间: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25日
五、公告方式
1、通过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网站公告;
2、莲洲镇政府、莲洲镇福安村和新益村公告栏张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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