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买房贷款条件,年龄应当在18-60周岁,具有稳定的收入,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借款人的年龄加上贷款的年限,不能超过70岁,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合格后,办理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湖贷款买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者需符合贷款买房的条件,需向芜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规定必须提交的合法的证明文件,经过审查合格,通知借款人到管理部办理签订合同、发放贷款手续。
一、芜湖按揭贷款买房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二、方法/流程
(一)贷款申请:符合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安徽省内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申请;芜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安徽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执行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
1、一手房不超过购买住房全部价款70%;
2、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
3、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三)签订合同、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对中心审定的贷款材料进行复核
(四)放款芜湖市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为了鼓励本地人和异地人买房,以及鼓励高校人才在芜湖定居买房,芜湖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优惠政策。
1、支持引进人才和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含)以上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含)以下的人员,在芜湖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别墅除外),在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基准利率的9折。具体细则由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2、支持棚户区改造对象购买住房。列入棚户区改造对象的家庭,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最低首付比例为30%,利率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准利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由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提供支持,具体政策由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3、为鼓励进城务工农民购房,缴存人在购房申请贷款后,可以享受购房所在地县、区政府购房贷款补贴政策,具体标准由购房所在地县、区政府制定。补贴资金可打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用于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三、芜湖贷款买房利率:
一、短期贷款:6个月以内,利率4.35;6个月至1年(含一年),利率4.35;
二、中长期贷款:一至三年(含三年),利率4.75;三至五年(含五年)利率4.75;五年以上,利率4.90;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含)以下利率2.75;五年以上利率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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