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参保人员:
根据我市社保卡制发工作总体安排,从即日起开始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卡工作,现就办理时间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有关人员)是指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在档案托管机构或在本人手中存放的参保人员,其它如档案在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等未与单位办理解除关系的均视为有单位人员,其社保卡一律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
二、有关人员只要参加哈尔滨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之一的,均须办理社保卡,如五险均未参保的,可暂不办理社保卡,待参加社会保险时再办理社保卡。
三、从即日起开始为有关人员办理社保卡工作,鉴于这类人员数量庞大、组织困难的实际情况,特采取根据档案托管机构分地、分批办理方式,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表中未列出人员办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根据表中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社保卡相关事宜,对于居住在外地或因故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于年底前到指定地点办理。
四、有关人员须确认自己无单位身份,有单位的参保人员必须由档案所在单位为其统一办理社保卡申领及交费,社保卡经办机构不受理有单位参保人员个人申领社保卡,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本单位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卡申领。
五、有关人员办理社保卡申领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携带本人一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薄)及制卡工本费30元,档案在存档机构托管的还应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或存档费收据)。
六、对于行动不便不能到现场办理的有关人员,可由家属持其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大厅办理申领并领取《社保卡特殊申领登记表,经所在社区盖章证明后交有关部门,由信息采集人员入户进行信息采集。
七、请有关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社保卡并相互转告。业务咨询电话:12333,8759717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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