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王刚律师、张军律师
诉讼结果:不起诉
案件摘要:2000年5月,邢某未取得办学资格,以北京某学校的名义招收学生。一些招生手册承诺,学生毕业后可以获得两国认可的学术证书。后来,在办学过程中,邢某因管理问题与部分学生发生纠纷,部分学生及其家长到相关部门举报邢某
2001年6月,海淀公安分局以合同诈骗罪拘留了邢某。随后,海淀检察院以同样的罪名批准逮捕。律师介入后,他收集了大量办学的证据材料,并对收入和支出进行了详细的财务分析。得知海淀检察院即将进行证据开示试点工作后,律师立即申请开示。与海淀检察院进行取证工作后,律师向海淀检察院提出正式书面意见,建议海淀检察院作出不起诉邢的决定。海淀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未能就此案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后来,该案作为疑难案件提交北京市检察院。经过认真研究,市检察院对不起诉进行了指导,邢最终被无罪释放
2002年,北京律师协会与海淀检察院签署了证据开示协议,包括大地事务所首批25家律师事务所具备申请证据的资格。本案主办方王刚律师在研讨会上作了主旨发言
因为本案是本市首例非法办学合同诈骗案,首例证据发现案,邢是证据发现的第一受益人——未被起诉的人,《民主法制》、《北京青年报》、《作家文摘》、《燕赵都市报》、《首都公安》等媒体曾报道过此案
邢某毕业于一所著名大学哲学系,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社会教育,后来在北京谋得职业。首先,他开办了一个计算机培训班,然后创办了“北京蓝山科技学校”从事学术教育。兰山学校成立和运营期间,由于管理问题,数十名学生及其家长向相关部门举报了邢某。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海淀公安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邢某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海淀检察院以同样的罪名批准了对他的逮捕
在邢的逮捕被批准后,受其丈夫刘的委托,律师王刚和张军担任了邢的辩护人。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案例。当事人的家庭成员要求对犯罪进行轻微辩护,最好判缓刑。但根据邢某案的涉案金额,只要构成犯罪,他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辩称无罪。本案对邢也有很多不利之处:
1邢的“北京蓝山科技学校”不是依法设立的学校。学校没有社会力量学校执照
2。在入学时,邢承诺学生毕业后可以获得两国承认的中等技术教育。这一承诺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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