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已告一段落,“双打”活动的开展,使山西省基本形成尊重他人专利权、自主创新、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绝无收兵之时,本次专项行动结束后,如何积极探索专利保护的长效机制,极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又是山西省知识产权局面临的重要任务。为此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又进一步采取措施,结合山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建立加强专利保护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国专利法再次修改后,山西省已及时修改出台了新的《山西省专利管理办法》。下一步,将抓紧修改《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规范专利行政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八月份专门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行政执法证,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切实发挥“12330”公益服务电话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的作用,做好维权服务、移送等各项工作,完善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
三是加强横向联系。山西省知识产权局还组织部分市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国家局组织的执法工作研讨班,就专利保护和执法、地方立法工作经验方面向兄弟单位学习,并对山西省当前执法涉及的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和整理。
四是加大工作力度。7月份根据工作实际,转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并针对山西省的专利行政执法现状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机制建设、能力建设,激励和引导各市专利管理部门加强执法办案工作,提高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创新性、规范性与科学性,维护权利人与有关各界合法权益,营造创新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必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是继续抓好专项治理。特别是狠抓专利群体侵权、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使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治理常态化。
全文7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