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申请书(手写,用学校标准稿纸)。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请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表格最下方的填写要求认真填写。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国家励志奖学金比例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以区域划分。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根据财力及生源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五条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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