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士多店将桌椅摆出过道,被执法城管队员依法没收。老板娘欲夺回桌椅拿出钢管,争夺过程中不慎摔倒,女婿见状护岳母心切,竟持板凳将城管队员手臂打成粉碎性骨折。昨日上午,被告人陈某某、黄某某犯妨害公务罪,被海珠区法院当庭判刑1年6个月和1年3个月。
岳母摔倒女婿殴打城管员
两年前,55岁的黄某某和女儿小雪、女婿陈某某从台山来到广州,在海珠区南石头街石岗四巷开了一家好记士多,以卖早餐为主要生意,兼卖汽水零食等杂货。平时店里准备了一些桌椅,提供给客人在店里吃早餐。
2011年3月3日下午,海珠区城管分局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南石头街城管执法队、工商所等组织联合执法,发现好记士多把圆桌摆在道路旁边,存在占道经营的行为。城管副教导员曾某元等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上前将圆桌没收,放在执法车上。
据曾某元及其他城管队员的证词显示,没收圆桌后,黄某某上前阻拦执法车辆,欲夺回圆桌。曾某元上前劝说,让她返回士多档口。但黄某某将女婿陈某某叫了出来,还拿出一根不锈钢管,不断敲击士多的桌面威胁。于是,曾某元上前将不锈钢管没收,黄某某为夺回钢管从后抱住曾某元。纠缠中,黄某某倒在了地上,陈某某见状,拿起一张铁脚圆凳向曾某元的头部猛砸。曾某元用右手臂挡了一下,陈某某又对他拳脚相向,被在场的其他城管队员和辅警制服。曾某元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其右手尺骨粉碎性骨折,属轻伤。次日,陈某某和黄某某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
当庭认罪但否认持械打人
昨日庭上,黄某某和陈某某表情平静,不时扭过头望向旁听席上的家属。两人当庭认罪,但陈某某辩称没有持械殴打城管队员。黄某某也说,当时为了阻拦城管队员发生了一些肢体接触,但自己没有打人。
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了城管执法时拍摄的视频,当庭播放了录像资料。录像显示,陈某某高举一张铁脚圆凳,猛地砸向曾某元,其后还挥拳攻击其他城管队员。
法院宣判:构成妨害公务罪赔偿4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陈某某、黄某某使用暴力抗拒执法并造成曾某元右手骨折,后果严重,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但两人能当庭认罪,遂从轻对陈某某判刑1年6个月,对黄某某判刑1年3个月。两人还需赔偿曾某元各项费用共4042.7元。
亮点:城管队员听庭学法
据了解,昨日上午,多名城管工作人员到庭审现场旁听了审判过程,并接受法制教育。海珠区城管分局副局长褚德祥在庭审结束后接受采访表示,曾某元是部队转业军人,从最底层的执法人员开始一直到城管分队的副教导员,近十年来一直工作在城管执法第一线,对工作认真负责。褚德祥说,城管队员和当事人的冲突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城管队员会坚持依法执法的宗旨,也会坚决打击暴力抗法的行为,希望市民自觉遵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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