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受理后的“轻伤”案件,双方就不能私了后再要求撤案了。因为司法机关受理后,轻伤案件就成为了公诉案件,但是可以从宽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对于犯罪情节严重,或者是犯罪行为恶劣的案件,一般不需要被害人控诉,国家公诉机关行使公权力,代表国家对于犯罪进行公诉。对于这样的案件,只能够允许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协议,对于刑事部分是不允许双方私了的。并且双方的私了也是没有法律效力,没有任何作用,国家司法机关照样会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的。不过,对于公诉案件,如果说被告人真心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那么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对于被告人从轻处罚。从轻处罚,并不是说不处罚或者是免于处罚,有罪就应当受到刑事追究。赔偿损失双方达成协议后,只对量刑和对犯人的改造效果会好一点。
日常生活中看到很多人因为一点小矛盾双方就打架了,但是也不会坐牢,因为这个打架不会让人有重伤,只是擦伤一点小皮,不是违法行为,是自诉的案件也是公诉案件,即便处理也是公安机关进行私下的调节,做些行政处罚而已。
一、故意伤害罪私了了可以吗
不可以。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会立案侦察,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般是不能私了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所以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
二、故意伤害罪私了赔偿后还需要判刑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犯罪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简单地说,自诉案件都是一些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轻伤案件,属于可公诉、可自诉的刑事案件。如果双方协商解决,不经过司法机关就不会判刑。如果经司法机关处理,就会判刑,不管判决轻重,都是有罪认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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