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吸毒分子进行治安处罚后,如果有吸毒驾驶机动车行为,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形的,可以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吸毒第三次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第三次吸毒的,派出所会进行强制戒毒。法律明确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进行强制戒毒: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人第三次吸毒的,说明社区戒毒不成功,必须尽快对行为人进行强制性戒毒。
二、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对象有哪些
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可以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三、毒驾的认定标准
有毒驾行为的,将会处于罚款、治安拘留、及注销驾照等处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照。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要注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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