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车并引发追尾事件后选择逃逸,同时还安排他人代为承担责任的行为显得颇为严重。
这其中的各段情况也有其独特的性质和含义。
首先,酒后驾驶车辆已然属于违法的高风险行为。
如果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危险驾驶的认定标准,便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危险驾驶罪。
至于追尾逃逸的行为,无疑加剧了违法程度,甚至可能构成更加重型的交通肇事罪。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安排他人代替自己承担责任的做法,更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侵犯。
综合考虑上述各种情节,具体的量刑判决将依据事故所导致的实际损害结果、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通常而言,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那么驾驶员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倘若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那么驾驶员将面临更为严厉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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