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以下内容:一、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二、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等。
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
受害人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医疗费和因缺勤减少的收入,住院伙食补助和必要的营养费用。受害人因伤害致残的,为增加生活需要所必需的费用和因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对于受害者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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