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是否可以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
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2、办理结婚登记后结婚证丢失的,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后就可以离婚。这种情况,双方可以起诉离婚,也可以协议离婚。
没有结婚证的夫妻是否可以协议离婚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双方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但是构成事实婚姻的,可以起诉离婚,如果不构成事实婚姻那就不需要离婚,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如果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是结婚证丢失了,那可以先去补领结婚证再协议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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