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漳州换发非机动车号牌受理条件有哪些
本通告公布前购买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非机动车。
二、漳州换发非机动车号牌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三、漳州换发非机动车号牌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已登记的非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非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非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审查非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对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非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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