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增加,但是需要审批机关批准。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公司需要变更经营的怎么做?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时,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二、股东转让股权都有哪些条件
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一)公司依法设立公司是股东的载体,股东权依赖于公司的存在。如果公司没有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人当然不能具有股东资格,当然也不具备转让股权的资格。(二)股东依法取得股东资格作为公司的股东,无论是原始出资人还是继受获得公司股份的受让人,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股东资格。(三)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签字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四)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委托的企业设立时的登记机关。
三、股权转让过程的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过程的条件如下:必须经合营方同意,并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合营方有优先购买权。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的问题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转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的价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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