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性无能的情况下,妻子是能依法起诉离婚的。且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法院经调解无效,一般判决准予离婚。
丈夫性无能妻子主张离婚索赔
没有夫妻生活,两人感情破裂,离婚成为最自然的选择。在法庭上,男当事人隐瞒性无能的病情还讳疾忌医,破坏了家庭,浪费了妻子的青春。妻子发现丈夫在分居期间还与其他女人的关系超出正常范围,跟踪偷拍下丈夫的不雅举动,因此主张赔偿,索赔20万。法院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驳回了女当事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结婚后一直没有夫妻生活
31岁的汪女士(化名)是大连市某高校的教师。4月8日,她向记者讲述,她与丈夫徐先生(化名)的感情是从网络开始的。
2006年夏天,她通过网络征婚认识了徐先生,两人聊得很愉快并见了面,他很儒雅,还是个公务员,也就一个月我们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2007年9月,两人来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他们要不要接受免费体检,汪女士觉得可以,可徐先生觉得麻烦,说单位刚组织完体检,自己很健康。
汪女士说徐先生还向她表示:在婚礼前不想过夫妻生活,要把最美的时刻留在婚礼后。
2008年2月举行婚礼后,洞房内的汪女士等待幸福时刻的到来,可他不行,我以为他是紧张,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过上夫妻生活。
为了丈夫的健康和他们的幸福,她去医院咨询,医生建议丈夫亲自来,可徐先生不同意。徐先生指责汪女士:是你没魅力,不是我的问题。他们为此还闹了一段分居。
她与丈夫新欢成了网友
妻子坚持让丈夫就医,但丈夫不但不听劝,2009年夏天还再次与妻子分居。
后来,朋友告诉汪女士,徐先生有新欢了。汪女士稳住情绪,通过网络与汪女士的新欢成了无话不谈的网友。丈夫的新欢炫耀着自己和徐先生的甜蜜。汪女士不信,后来跟踪丈夫和女网友,拍下了不少两人拥抱等亲密的照片和视频。
没有夫妻生活,感情也破裂了,离婚是最好的选择!他隐瞒病情还讳疾忌医,破坏了家庭,也浪费了我的青春。汪女士委托律师李凤山将徐先生起诉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同时索赔20万元。
一审判离婚未获赔偿
在今年2月的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庭审中,徐先生同意离婚,但不同意赔偿。他坚称自己身体健康,两人感情不合不是因为没有夫妻生活。他与那名女网友只是普通朋友。
法院认为,汪女士和徐先生婚前缺乏了解,导致未能建立起和谐的夫妻关系。汪女士提交的照片及视频,不足以证明徐先生有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3月,法院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驳回了汪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汪女士还要求法庭对徐先生的性能力进行鉴定,法院认为这属于个人隐私,没有支持。汪女士表示一定会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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