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者的参加下,依法审查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解决行政纠纷的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基准。由此可见,诉讼的输赢是以事实为基础的。那么,如果当事人想要赢得诉讼,收集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是很重要的。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要打赢行政诉讼的官司的话,那么对于证据的收集是至关重要的,这些包括了证人证言,电子数据证据以及视听资料证据等等,只要证据属实,那么自己就可以胜诉。
打赢行政诉讼官司后怎样执行
行政诉讼胜诉后,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执行生效判决书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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