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还贷款还是一家一半吗
时间:2023-03-12 08:32:44 41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第一种,如果房子是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那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也是平等分割,加名也不影响分割结果。

第二种:如果是一方的个人房产,那加上配偶的名字,法律上就视为对配偶一方的赠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约定具体的份额比例,也没有其他特殊约定,那离婚时这处房产就要平等分割了。

一、离婚房子该怎么分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婚后一起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这个问题没有具体的答案,要分几种情况: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二)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三)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其他措施。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

当男女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后,双方的收入也是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在处置共同财产时也是需要征求对方的意见,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时,也是属于一方财产,如果该房产时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那么在离婚时也是需要将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进行分割。

三、全款房产未加名字怎么办离婚后如何分

全款房产未加名字离婚后分配如下:

1、如果房子是属于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那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就算是结婚的时候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也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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