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及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时间;
6、公司机构及其生产方式、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变更是否需要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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