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债务可通过下来方式予以处理:一般需根据清算后的破产财产分配,请求股东清偿债务。若股东抽逃出资、滥用股东身份的,该股东在违规操作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的责任:
1、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2、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
3、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二、股东不进行清算的责任有什么?
股东不进行清算的责任有:
1、股东未及时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价值受损的,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致使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未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三、股东出资不到位法律责任大概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三款又规定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根据上述规定,发起人应与出资不到位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就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连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需具备两个要件:(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公司存在不能清偿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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