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签合同了没下款是否违约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如违约条款规定了生效时间为签订后生效,则在签订完贷款合同后拒绝继续贷款就属于违约的行为,要按照违约条款来执行,如果注明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发放后,则在此之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一、贷款提前还款有没有违约金
贷款提前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但违约金的支付并不是确定不变的。有些银行要求支付违约金,有些银行没有。如有的银行规定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的,不收取任何违约金。在签订贷款合同时,有关违约金的约定会在贷款合同中规定,如果双方约定提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则贷款人在此情况下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有效么
法律效力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来废除这个合同。
要看具体合同条款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若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如果是同时履行,双方都没有履行,可能导致双方违约,按照违约条款确认各自的违约责任(违约条款不一定是对等的,而且很可能违约计算标准也不相似)。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除特殊种类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合同已经生效,不履行合同应当追究违约责任,而不是谛约过失责任。
三、贷款合同中的违约金合法吗
贷款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合法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贷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贷款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构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因此双方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合法的,不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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