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或母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可以从以下几面进行取证:
1、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酗酒打骂等行为,可以进行录音、视频拍摄进行取证;
2、有虐待行为的,经常对子女进行暴打等行为,伤害严重的,进行伤情鉴定;
3、有不让孩子继续教育的相关行为,向老师了解相关情况,收集相关证人证言;
4、经济水平实在无法支撑抚养子女义务的,了解一方资产情况。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不履行扶养义务,婚内也可以请求分割财产?
讲一个山东省的案例:许某和于某虽然分居,但是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于某因患病在老家休养,缺乏生活来源,无法支付后续的医疗费用,而许某拒绝给付于某后续治疗费用。之后,于某将许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许某履行扶养义务,并给付医疗费20000元。经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许某养殖生猪,其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的生活保障水平,应承担相应的扶养义务。经调解,最终许某同意卖掉家中部分生猪,并将所得收益给予于某用于后期治疗。
其实,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应予以支持。实践中,处理该类案件涉及的财产问题,既要考虑提出扶养诉求一方的实际情况,也要兼顾对方的履行能力和分割共同财产的可执行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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