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流程是:表决—通知—签约—登记。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质押也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因为质押之后有可能将股权转让给他人,所以需要提前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一、股权转让的要件包括哪些
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而言,股权转让的要件如下:
1、股东提前以书面形式将股权转让事项通知其它股东;
2、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
3、同意的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权质押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限制条件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
三、公司股东找不到怎么办理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是自由的,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有限公司的股权外部转让需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若找不到一部分股东,剩余部分股东同意转让也可以。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是自由的,无需股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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