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属是否有权探视被行政拘留者
亲属是有权探视被行政拘留者。行政拘留,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也可以探视,不过需要提前预约,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
探视时,家属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行政拘留执行不服怎么办
行政拘留执行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能否同时执行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不能同时进行,对于同一个当事人,只能适用一种拘留,如果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前被行政拘留的,应当撤销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可以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n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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