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有所得天经地义,辛苦劳作的农民工获取自己薪资合情合理合法,针对普遍弱势的农民工而言,国家有关部门也一直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和出台相关政策,以维护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但是有人却利用弱势群体,借机对建筑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进行恶意讨薪、为达到非法目的而实施非法行为,比如煽动、组织农民工大规模集体上访、围堵政府大门、堵路,甚至打砸、爬塔吊、跳楼等等,个别包工头串通部分农民工,伪造证据,虚报、冒领工资,或者煽动农民工采取激进手段要挟、勒索,超额索赔以获取非法利益,甚至伙同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一般的恶意讨薪,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恶意讨薪,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恶意欠薪”无形中激发了社会矛盾,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稳定,而“恶意讨薪”则无形中加剧了原有矛盾,严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我们应当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以合理方式讨要工资。
包工头恶意讨薪怎么办呢
包工头恶意讨薪的,可以报警处理。法律规定,行为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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