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哪些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以下情况:
1.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2.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二、股权质押登记办理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所需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质押能否办理股权变更
股权质押时原则上不能办理股权变更,因为设有质权时股权不能转让。但若是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一致,则可以转让。但是转让后的所得,出质人应当先还清质权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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