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和退休条件,向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办理退休手续,从办理次月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退休审批流程:
1.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单位填写《常州市企业职工退休(职)呈报表》并由职工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主管部门签章同意;
3.单位填写《关于对等名职工退休(职)申报情况公示》、《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和《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并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
4.单位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常州市企业职工退休(职)呈报表》到社保中心打印《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
5.单位携带《常州市企业职工退休(职)呈报表》、《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和《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职)申报表》、《企业职工调整工资情况表》、女职工合同书、职工优异待遇资料到养老保险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6.单位填写《职工退休(职)审批情况公告》、《职工退休(职)审批公示情况表》和《职工退休(职)审批情况表》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后,到社保中心支付科办理退休支付手续。相关表格可从各地劳动保障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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