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方向盘造成死亡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综合性犯罪,是故意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相当危险的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对象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可以构成该罪。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夺方向盘怎么判刑
抢夺方向盘量刑的判决如下:
1、抢夺方向盘,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抢夺方向盘,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5、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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