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限是五个月左右,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两个月。诈骗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但需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诈骗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限
诈骗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限是5个月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下列案件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二、诈骗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诈骗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但申请取保候审要符合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被诈骗后嫌疑人没钱还怎么办
诈骗案件的涉案财物由公安机关负责追缴,如果属于被害人的会进行退赔。公安机关追缴不到涉案财物的,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诈骗分子赔偿,如果诈骗分子确实暂时没钱赔偿的,法院会中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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