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个人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找终审法官开具),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保全文书及手续或者担保手续等)。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多久变成失信执行人
被强制执行2-3个月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因为必须通过各种执行措施施行后,确定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才能决定纳入失信人名单。
人民法院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有: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用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的行为。
4.违反限制消费令的;限制消费令主要是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5.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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