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延期手续的申请应具备哪些资质和要求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程拖期,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批准工程延期时间。
1.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
2.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图、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等;
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4.由业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障碍,如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及时付款等;
5.除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其他任何原因。
《建筑法》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二、工程延期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实施拆迁的,其拆迁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4.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5.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6.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不招标的提供施工交易单、工程监理备案表;
7.施工、监理合同;
8.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
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好久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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