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计罚是指排污企业无法按期实现环境监管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上不封顶的处罚管理手段。促进环境守法意识和守法文化的形成。按日计罚的目的在于消除违法带来的非法收益,建立起正确的激励导向,因此,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守法氛围的形成,逐步在全社会建立起学习、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守法文化。
环境违法,可按日计罚行政拘留
17日,媒体媒体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即日起,全市将开展2015年环保大检查活动,201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及宜昌市环境执法综合大检查一并纳入此次活动。
据介绍,此次市政府将成立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情况、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园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隐患整顿情况、涉危涉重及涉气等重点排污单位、施工工地扬尘、餐饮油烟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汽车维修4S店油漆废气治理等环境守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根据要求,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手段予以严肃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环保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餐饮油烟、加油站油气回收、汽车维修4S店油漆废气及危废管理等环境违法行为,要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对监督检查不力、谎报瞒报、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直至实施限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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