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免除担保人责任。担保人免除责任后,实际上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视为债权人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放弃部分权利,不涉及其他问题。如有共同担保,债权人免除或部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以担保方式为基础,担保方式有四种:抵押、质押、担保、抵押加担保。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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