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的整个程序大致如下:
首先,消费者可以选择通过挂号信函、传真或电话等多种方式,正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提交退房申请;
其次,如果退房是由于开发商自身的过失造成的,那么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费用,例如房屋贷款的利息、首付金额的储蓄利息以及购买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税费等等,均应由开发商包揽承担;
再次,当消费者在收到退房通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开发商也应该及时清退与买房人达成的所有购房款项,并在这个期间同时协助消费者完成与贷款银行终止或者取消所有相关合同业务的所有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在此之前,如果还没有签署完所有相关证件或者合约文件的话,开发商有必要代为处理,每月的贷款本金和利息都要替消费者向贷款银行支付;
最后,根据消费者的书面退房通知,开发商需要把所有的购房款项全额退还给客户,还要负责妥善处理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事项。
如果未能按时按质完成以上所列步骤,从消费者发起了退房通知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到了第16个工作日,直到消费者获得其所有购房退款为止,开发商应该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消费者支付总购房款的罚款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全文5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