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
长期借款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借入本金的核算,按期计提利息的核算和偿还本息的核算等内容。
长期借款的利息按以下原则处理:
长期借款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借款的利息要计入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所购置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后发生的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借入资金发生的利息费用,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前,要计入开发产品成本,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长期借款在借款时发生的有关手续费,如数额不大,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
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一)单利计息
单利计息是在每年计息的时候,只对本金计息。
按单利计算如果本金不变,每年的应计利息是相同的。
(二)复利计息
复利计息是从在每次计息以后,将利息加到本金中,下次将本利加在一起计算利息。
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企业长期借款的本金、应计利息及归还本息情况,企业要设置“长期借款”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借款的本金及每期计提的利息,借方登记归还的本息。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的是尚未归还的借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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