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放人的时候必须要有担保人吗
取保候审不一定需要人担保,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担保人和保证金两种,申请取保候审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担保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的担保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三、取保候审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和责任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相关的法律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时,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3.被保证人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n(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n(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n(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n(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n(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n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n(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n(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n(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n(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n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n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