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移后,想要参合农村合作医疗,在新的户籍所在地缴费参保农村合作医疗即可。农村合作医疗对象与办法:1、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加者是镇上登记的农业人口;2、未履行开业前个人出资义务的村民,当年不享有参加合作医疗的权利;3、登记后中途不得办理参加和退出手续。农村合作医疗办理程序:1、本人申请并积极缴纳合作医疗款;2、村委会审核并向镇合管站提交筹资花名册、筹资票据;3、镇合疗办复查,审核合疗筹资表,向县合疗中心提出申请签证;4、县合疗经办中心审核无误后,办理签证、盖章、登录,确认。
户口迁出农村后还能迁回原地吗
户口迁出农村后还能迁回原地。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2)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
(3)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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