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特点是:
1、发生在医患之间。医是指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患主要是指病人,有时也包括病人家属。
2、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病人的生命权或健康权受到了侵害。
3、医患对产生的危害和不良后果及产生的原因或如何处理出现了分歧。
医疗纠纷的性质是:
是医疗机构与病人及其家属之间就病患等情况进行诊疗护理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纠纷。
当前医疗纠纷的特点
数量逐年增多:医疗投诉多,要求医疗技术鉴定的多,要求伤残鉴定的多,同时新闻媒体参与的也增多;
院方败诉的增多: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采用的举证责任倒置,使医院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增多;
赔偿数额增大:医疗纠纷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向医院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只要有对医院不利的情况,尤其是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时患者和家属就大肆喧闹,要求赔偿,数额越多越好;
处理困难增大:多数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复杂,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而且社会各界一般认为患者是弱势群体应当加以特殊保护,因此处理起来非常困难;
社会影响增大:特别是有些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因患者要求高额赔偿不能满足,而反复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及相关媒体投诉,加之有些媒体缺乏医学知识,不明事实真相,盲目炒作,给医院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坏。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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