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违反法律规定的工作行为规范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一、老师让学生罚抄严重吗
老师让违反纪律的学生罚抄属于变相体罚。学生可向学校领导和教育部门投诉反映,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老师让违反纪律的学生罚抄属于变相体罚。学生可向学校领导和教育部门投诉反映,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二、当事人如何选择人民调解员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调节纠纷的人员调解员途径有以下几种:首先是由人民调节员会去根据调节纠纷的需要,指定一名或者是数名人民调节员调节。然后可以由当事人去选择一名,或者是数名人员调节员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是由村民会议,或者是居民会议推选从而产生的,或者是由人民调节委员会依法聘任的法律知识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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