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一方不同意的,也是能离婚。男女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证据,该证据必须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只要人民法院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在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因此只要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也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怀孕女方能离婚吗
在怀孕期间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请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形,例外的情形是女方提起离婚的或者是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所以根据民法典的所规定的例外情形,在女方的怀孕期间,女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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