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处理治安案件需要三十日左右。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一、行政处罚告知书下达多长时间下行政处罚决定书
可以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可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内下达,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告知后,如果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公安机关经过审批,可以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可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内下达,也就是说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因鉴定所用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时间。
二、如何投诉交警大队执法不公
交警执法不公可以找警务督察、法制、纪检监察投诉。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三、治安案件立案后追诉期多久?
治安处罚追诉的时效如下: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和追究时效问题。首先明确两者的概念: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立案受理后从调查取证到行政处罚需要的最长期限,从治安案件受理之日起至行政处罚决定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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