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4月21日,维权业主代表、开发商代表和本地政府代表一同在市信访局进行了商谈。李*修介绍,“那天洽谈时的氛围还对比和谐。”4月22日上午,他和别的一名业主代表姚某随开发商代表何某一同奔赴南通市区处理告贷事宜。当天上午10点20分左右回来,两人在售楼处下车后由北向南走时,4名生疏男人从对面走来,“其间一人手中还拿着垒球棒。”李*修回想。在两人猝不及防的情况下,那4名男人向他们扑来。姚某介绍,其间一名男人一手捉住李*修的领子,一手挥拳向其头部砸去,别的两人也上前殴伤,而自个也被别的一人殴伤。姚某见势不妙便敏捷走开报警,而李*修被踹至地上毒打。行凶后,4人敏捷脱离。
28日下午,记者到五洲美好湾现场采访时,一位在此开店的女子指着北部的美化草坪通知记者,“就在这片草地上,有一个人被四名男人拳打脚踢,局面十分吓人,过后好几天我都感到惧怕。”
被打得不忍目睹的李*修后来被送往张芝山镇的通州区第四人民医院救治,经查看,他的脾脏出血决裂,为保住生命,医师对其进行了脾脏去除手术。昨天下午3点半摆布,医院又在印象查看时发现,李*修“两下肺炎症,左边胸腔积液,左边第9肋骨骨折。”
现在李*修家人已经报警,警方已经抓捕到打人者,至于李*修被打原因后是不是有别人指使,警察并未透露。
【法律解读】
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维权。
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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